安全无小事(3)楼道杂物引发火灾谁之过法院:业主和物业都有责任

发布时间:2025-06-24 07:42  浏览量:2

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火灾,致使邻居被烧伤。业主被判承担70%责任,物业公司全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类似楼道杂物引发火灾的案例不胜枚举,但部分业主仍心存侥幸——公摊面积不占白不占。错!在楼道堆放杂物属于违法行为。本期“安全无小事”专题聚焦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存在的安全隐患,详细解析物业安全的责任边界,并提供切实可行的防范建议。

我国《民法典》明确指出,楼道等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个人无权独占或堆放杂物‌。

楼道既是业主日常出行通道,更是消防通道。占用楼道空间的废弃杂物多为可燃物,存放时间久,一旦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堵住的便是“生命通道”。有些业主在楼道停放婴儿车、手推车等闲置物品,容易将他人绊倒或发生剐蹭事故,引发邻里纠纷。此外,楼道堆放杂物还影响环境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有上述行为或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个人,将被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指出,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业主王某某因在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火灾,致使邻居被严重烧伤。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某赔偿受害人全部费用633万余元的70%,即443万余元。物业公司因未尽到提醒管理的职责,被判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190万元。

在另一起案例中,物业人员把业主放在家门口的鞋柜收走,业主遂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柜子及鞋的损失共计5000余元。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物业曾发出关于集中清理楼道杂物的两份通知,并张贴在每个单元门的公告栏里,通知要求即日起将小区楼道内及公共区域杂物在规定日期前清理完毕,逾期不清理将视为无主物处理。最终,法院驳回该业主的诉讼请求。

在清理楼道杂物的过程中,如果业主阻挠城管部门的正常执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还将依情形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由此看来,业主应当遵守公德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楼道公共区域的安全和整洁。物业企业也应该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提醒劝阻业主不得占用、堵塞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

统筹:徐嘉潞

策划:王茜

采写:记者万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