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资源,到底谁有权使用?

发布时间:2025-06-05 12:41  浏览量:1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过程中,人民群众的人权意识越来越强烈,全社会从六七十年代的大集体活动渐渐趋向于家庭个人活动。在这个转型过程中,原先由单位集体统一安排到每个家庭每个人独立自主为自己负责,人们之间对于公共资源的使用纠纷越来越凸显。

比如公共花园,小朋友在玩耍,成年人在玩无人机,养狗人在放养小狗,老年人在跳广场舞,同一块绿地,小孩子的喊叫声,小狗的叫嚷声,无人机的轰鸣,老年舞蹈队的音响,最终无人机撞到了音响的电线,小狗撞到了奔跑的小孩,一时间大人骂,小孩哭,狗主人叫,小狗汪,老太太闹,无人机被踩断。

警察来了,狗主人说小孩逗狗,小孩子家长说狗主人不牵绳,无人机主人说他的无人机坏了要大妈们赔偿,大妈们叫喊着音响设备被无人机撞坏了要无人机主赔偿。警察只是调解,希望大家互相理解,互相谦让。

大家都学过法律,说民事权利,法无明令禁止即合法,既然国家没有禁止小狗到公园玩,也没有禁止无人机在公园飞,那狗主人和无人机主人就可以在公园尽情的玩,小孩和大妈应该主动让出空地。小孩家长和大妈们肯定不能接受,我们一直在一起公园里玩,凭什么你们来了我们就要让给你们。

警察还是不作声,只是调解,最后狗主人带小孩看病,大妈和无人机各自修设备。

事情到了最后其实也没有解决,这样的事情每天还是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比如楼上楼下噪声纠纷,楼道占用放鞋柜纠纷,电梯使用纠纷,地铁抢座占座纠纷,等等等等。

亲爱的朋友们,你觉得公共场所资源,到底谁有权使用?